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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部人才举荐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8/23 8:50:29   发布者:xgzc   浏览次数:1425

各职能部门、经营项目部、下属单位:

为保障公司用人需求,扩大招聘力度和渠道,充分利用一切招聘资源,鼓励全体员工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招聘的及时性和匹配度。现号召全体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公司给予推荐员工相应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公司全体人员(人资行政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部门负责人、公司高管除外)

二、内部员工奖励方案:

1、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人有被介绍的关系。

2、奖励金随同工资发至工资卡的形式给予。

3、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年龄、 技能、经验)。

4、被介绍人通过公司面试入职上班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100元,被推荐人试用不合格,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5、被介绍人入职上班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100元。

6、候选人为推荐人家属(指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们)的无奖励金。

三、奖励发放流程:

1、被介绍人达到奖励方案条件时,人资行政部填写《用工介绍奖励申请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介绍人(在职员工)办理奖金发放手续。

2、奖金在每月底统一核算,且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被推荐人或者推荐人在奖金核算时已离职的,不予发放奖金。工作期限从被推荐人正式入职日开始算起。如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请假超过3天或者以上的,其工作期限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四、推荐流程:

1、直接向人资行政部推荐公司所需优秀人才,福利待遇请至公司面谈。

2、介绍人在推荐应聘者时,请提示应聘者在《应聘登记表》填写推荐人姓名,以便人资行政部核实并发放介绍奖励。

五、补充事宜:

推荐人必须本着对公司和被推荐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望全体员工发挥人脉优势,踊跃推荐,为公司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抄送:董事会、校办、集团行政人资部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 2019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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