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经营项目部、下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0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 办发明电〔2019〕16 号)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便于公 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并确保公司运营秩 序,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 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 下:
1、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10 月 1 日(星期四)—10 月 8 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 8 天。
2、公司本部门员工:10 月 1 日-10 月 8 日共 8 天放假。9 月 27 日(星期天),10 月 10 日(星期六)补班,正常上班。
3、各经营项目部员工 10 月 1 日-10 月 4 日为法定节假日,享 受法定假日 4 天,请各经营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好放假期间 的排班表,确保节假日的正常经营,排班表在 9 月 28 日之前报送至 人资行政部。
4、9 月 30 日下班时各部门必须仔细检查办公室门、窗、水龙 头、电源是否关闭。同时放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 24 小时手机需保持 通畅,方便联系。
5、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出省,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或探亲。 员工离开厦门须提前向人资行政部报备出行地点及往返时间。
6、全体员工应尽量避免参加聚会或群体活动,在人群密集场所 须规范佩戴口罩。
7、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出境。
8、全体员工返校时应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教工卡)、闽政 通健康码、近 14 天行程码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含 境外)旅居史、接触史员工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 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与隔离等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抄送: 董事会、校办、集团行政人资部。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 2020年9月18日印发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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