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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款单审核出错事件的处罚通知
发布日期:2019/8/20 8:37:04   发布者:xgzc   浏览次数:1036

 各职能部门、经营项目部、下属单位:

2019年3月份山海文创公司综合部在申报欣海妮服饰公司泉外洛江教职工制服货款单时,未扣除前期公司已付定金,仍按货款全额请款。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分管领导均已完成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时发现未扣除定金45036元。此事件反映文创公司综合部及计划财务部人员责任意识薄弱,合同管理缺失,台账登记虚设。时隔半年,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现提出严厉批评,要求文创公司综合部及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自查检讨,加强规范化管理。同时,今后所有部门必须高度警惕,引以为鉴,杜绝此类现象

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4条第4.11款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为严重,该事件虽及时发现,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反映出公司各部门在付款问题上的随意性,长此以往后果严重。今后全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需高度重视,杜绝此类现象,如再发生此类现象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理。经讨论决定,针对本次事件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文创公司综合部总务专员孙洁给予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文创公司综合部副经理李新煌给予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计划财务部会计聂丽娜给予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计划财务部经理张洪文给予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文创公司总经理吴敏丽给予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希望全体同事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提高工作责任心及严谨度,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理,特此通报!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抄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存档

厦门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 201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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